食品從業人員及餐飲業人員之健檢項目

 

又快是新的一年的開始


因為團膳業者跟公司行號學校新的合約年度開始

要繳交健檢報告給負責健康管理之人員

但是滿多人不太清楚餐飲業的健檢要做哪些項目

 

而在各個健檢中心的網站上

看到針對餐飲健檢設計的套餐內容

健檢項目也都不太相同

故餐飲業的健康檢查到底要做什麼項目呢?

 

依據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第五條之附表二之13項

一、食品從業人員應符合下列規定:

(一)新進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,始得聘

     僱;雇主每年應主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。

(三)食品從業人員經醫師診斷罹患或感染A型肝炎、手部皮膚病

    、出疹、膿瘡、外傷、結核病、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

     染之疾病,其罹患或感染期間,應主動告知現場負責人,不

     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。

 

如果您是食品或餐飲新進人員少要做到以下項目

其餘項目再看雇主是否有要求新增的

 

  

 

至於餐飲業在職勞工的定期健康檢查項目,

除應依食品衛生管理相關法規辦理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外,

尚應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及附表八,

定期實施勞工一般健康檢查。

 

所以~已在職的從業人員要做的項目較多--整理如下

 

 

  

所以當您要去健檢中心做食品或餐飲業從業人員健檢時

如雇主沒有特別要求時

大致上就是做法規規定需要做的項目

 

如遇到雇主有另外要求新增項目時

就記得要留意你預約的健檢項目是否都有符合

 

比較常見雇主會再新增的項目

B型肝炎、梅毒及A型肝炎IgG

 

餐飲及食品業從業人員的手部是很重視的部位

除健檢有特別要求檢查之外

對於手部還有特別的規範~~

不可塗指甲及佩戴飾物

不可塗抹乳液或東西

詳細可在查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

食品業者良好衛生管理基準都有詳細說明喔~~~

 

  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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